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

遺囑信託,客戶要求信託內容加註若受益人(目前還沒結婚)早於委託人死亡...

Q:遺囑信託,客戶要求信託內容加註若受益人(目前還沒結婚)早於委託人死亡,且當時結婚無直系卑親屬(女兒結婚無小孩)不為遺產,反之(有小孩)不在此限!是否可行、如何處理!
客戶目的:不想財產變為女婿。

《總部回覆》
1.遺囑信託,事實上可破坯特留分之主張,但不表示繼承人不得主張特留分。
2.立遺囑人擬在遺囑信託內容加註該受益人(女兒),若早於委託人死亡,且當時未結婚而無直系血親卑親屬,本就無遺產之問題。反之(有小孩)亦可代位繼承,不必例外說不在此限。且即使結婚女婿亦無代位繼承之權。